如何做好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还在等待通知中。
2019年3月4日,光明完成首单历史违建“三规”确权处理。3月4日,光明区区长刘胜向马山头股份合作公司核发光明区首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证明书。这预示着,马田街道马山头股份合作公司申报的3栋占地面积1122.81平方米的建筑,从此有了合法身份,标志着光明区历史违建“三规”处理确认工作实现“零的突破”,同时也是全市第三个完成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的案例。据了解,2018年10月10日,深圳市全面启动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处理工作。根据市、区相关工作安排部署,马田街道共有8宗地块、40栋历史违法建筑作为光明区首批“三规”试点处理。对此,马田街道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鼓励社区股份公司积极申报,特别选取马山头股份公司申报的一处3栋建筑作为重点对象,对接区属部门合力攻坚。为加快处理进度,马田街道成立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倒排时间节点,实施工作进度“周汇报”制,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悉“三规”流程中的资料审查、权属调查、分宗定界等
记者从有关会议获悉,市国土资源局尚未开展小产权房的清理整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润荣说,要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平台和“三打两建”的雷霆之势,深入推进土地市场整治。东莞市将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加强小产权房的清理整治,但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也解释说,小产权房的清理整治,目前只是在做准备工作,并未开展。东莞市还在等待上级通知。刘润荣说,在清理整治小产权房方面,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用地供应,控制经营性用地供应节奏,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同时,还要注意依法征地,护民利民。要吸取“乌坎事件”教训,严格落实涉土事项的村民会议决策制度,严格落实留用地、被征地农民的社保等保障制度,严格审核征地所需的村民签名等材料,消除土地信访隐患。

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
1,小产权房的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合同认定为有效。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只可在本地村民之间自由流转。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2,小产权房二手房转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3,小产权房政策上的风险。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目前国在在对如何解小产权房问题上并没有出台明确的政策。
4,小产权房在监管上的缺位。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小产权房在建设中并没相关部的监管,可能某些不良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上而建成的质量不过关的房屋。但实质上大多小产权房在建房时也是经过规划施工的,质量还是可以保证的。试想想,做为一个开发商在建房时,如果造成重大事故后果,那么他是逃不掉的。而一些小规模的楼盘,一般都是开发商以自己居住为标准建成的,而他自己就住在里面,质量能马虎吗?商品房是有监管的,然而也都还是出现质量问题,各种新闻上都有报道过的。